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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打赢杭州首例室内装修污染官司

  还没来得及享受乔迁新居的喜悦,一家人却先领教了新房内有害气体给身体带来的伤害。因室内环境甲醛污染导致全家皮肤过敏,消费者状告装饰公司、建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一案,在杭州尚属首例。

  昨日,此案在一审落槌判决的同时,也在告诉人们,是谁在承担新房装修带来的“污染之痛”,到底又应由谁来对此负责。

  入住新房,全家人皮肤过敏

  前年1月,市民何先生有了装修自己在名城左岸花园一套新房的打算。考虑之后,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下简称“装饰公司”)成了何先生的选择。

  当初,除了在施工合同中,确定1.38万余元的装修总价外,双方还有一份补充协议,约定预算报价书中的内购材料必须100%在杭州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购买。补充协议中的杭州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下简称“建材公司”),成了此案的另一被告。

  同年4月初,房子装修完工。何先生在入住前,特意把新房空置了半年左右,以驱除室内的有害物质。但何先生在只身入住半个月左右,突然发现皮肤发生异样,且呼吸困难。医生对其症状的诊断为皮肤过敏。此时何先生根本没考虑到是装修所致,但在一个月后,何先生的家人住进新房,也出现了与何先生一样的过敏症状。

  经人提醒,何先生意识到,自己与家人接二连三皮肤过敏可能跟装修污染有关。去年5月,何先生全家被迫搬出新房,住进出租房。

  检测结果,室内甲醛超标三倍

  何先生请环境检测机构对室内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是在装修完工一年多后,室内甲醛仍超标三倍左右,主卧和厨房两个房间的游离甲醛均不合格。为此,何先生多次与装饰和建材公司交涉,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终因意见不一,协商未成。

  去年8月12日,何先生正式起诉装饰公司和建材公司,认为自己的建材在建材公司处购买,而后又经装饰公司装修,最终得到的却是空气环境遭到污染的新房,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危害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因此要求装饰公司全额退还装修款、支付相关费用共计12.7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建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过两次开庭,两被告否认自己应当承担责任,认为在合同的履行上,并不存在问题,而对所谓的侵权责任也存有疑问。即使应承担责任,也无法认可何先生提出的金额。法院认定,装饰、建材公司构成侵权

  法院认定此案构成环境污染侵权。因为室内环境污染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环境污染”,由于装饰公司的装修行为造成室内空气污染,进而损害了何先生及家人的生命健康权。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认定装饰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侵权。

  既然认定为环境污染侵权,那么在法律上要适用特殊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此规则要求装饰公司就自己免责或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的可能性进行举证。事实上,两被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意味着他们将对损害事实负责。

  然而,法院虽认定两被告应承担责任,但也未支持何先生的所有诉讼要求。关于全额退还装修款及精神赔偿部分没有得到认可,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也略有调整,最终法院仅判令装饰和建材两公司支付各项共计11392元的赔偿金,诉讼和鉴定费由两被告承担。

  此案进展情况,杭州日报将继续关注。

  专家看法:马万里(杭州环境气象中心主任)甲醛是新房内最主要的有害物质

  装修过程中,尽管建材可以选择得更好,但在一定的空间里,有害气体仍有可能超标。新装修房屋内,我们通常说的有害物质主要有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氨、氡等几类。其中最常见,也是最主要防止的是前三类,而甲醛超标,已成为目前新装修家庭中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

  市民维权的两项法律武器

  对于室内空气污染问题,老百姓手中的法律武器主要有两类。早在2001年,国家建设部牵头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另外就是我们浙江省去年颁布的《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老百姓完全可以依据这个标准,对装潢的房屋进行验收,如果没有达到标准,可据此追究装饰装修公司的责任。通过消协,甚至可以走法律途径。

  监测室内环境可以拨打86810041

  杭州环境气象中心有室内环境监测评估这项服务。平时如果有市民需要服务或咨询,可以拨打中心电话86810041。

  相关链接:国内甲醛污染案

  国内首例室内空气装修甲醛污染案。2001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市民别墅的室内环境甲醛污染案做出终审判决,判被告装饰公司赔偿8.9万元,并清除污染的装饰材料。这是我国第一例由于室内空气污染引发的装饰工程质量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通讯员拱法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